索引號: | QHBJ/2022-0016 | 公開責任部門: | 區環境保護局 |
公開日期: | 2022-05-07 17:28 | 發布文號: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生態環境局漢濱分局 2022年5月7日
序號 |
縣(區) |
生態環境亂象問題 |
調查處理情況 |
1 |
漢濱區 |
2021年12月13日,我局會同新城辦對群眾舉報的位于安康市育才路107號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育才路支行空調外機運行噪聲擾民事件進行了現場調查處理,現已落實整改到位。 |
漢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及檢查情況,要求該儲蓄銀行立即對空調外機進行隔音降噪處理,外排噪聲達到區域噪聲標準;定期對空調設備進行檢修、維護,防治因設備故障造成的噪聲擾民現象。目前該銀行涉嫌的環境違法行為已經落實整改到位。 |
2 |
漢濱區 |
2022年1月5日我局執法人員會同新城辦環保所干部對群眾反映的位于漢濱區新城辦大樹嶺村十三組的巧媳婦洗滌公司多次使用木板、廢木材充當鍋爐燃料,外排廢氣造成大氣污染。現該單位已按我局提出的規范要求全部落實整改到位。 |
漢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法律法規要求:1、禁止使用廢木材等作鍋爐燃料,使用經檢驗合格的商品煤,外排噪聲必須達到國家標準。2、正常運行廢氣處理設施,定期進行檢修、維護,專人負責運行并做好記錄;3、正常運行廢水處理設施,廢水經過處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目前該酒樓涉嫌的環境違法行為已經落實整改到位。 |
3 |
漢濱區 |
2022年1月10日,我局會同漢濱公安對群眾舉報的位于安康市漢濱區解放路新光天街4樓輕悅漫享酒店水泵運行噪聲進行了現場檢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提出了整改要求,2月16日到該店跟蹤檢查整改情況,已全部落實到位。 |
漢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及檢查情況,要求:減少設備在運行時的噪聲,并建立設備清洗、維護記錄。我局執法人員在2月16日到該店跟蹤檢查整改情況,已全部落實到位。 |
4 |
漢濱區 |
2022年3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安康市漢濱區新城辦大樹嶺村4組“安康市漢濱區李誼群豆腐坊”生產中產生的廢氣、廢水污染周邊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現場執法檢查,3月15日跟蹤檢查整改情況,該豆腐坊已全部落實到位。 |
漢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提出了整改要求:1、禁止使用木材為燃料,使用經檢驗合格的商品煤,并安裝廢氣處理設施,外排廢物達標排放;2、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回用,禁止外排污染環境。3月15日跟蹤檢查整改情況,該豆腐坊已全部落實到位。 |
5 |
漢濱區 |
2022年3月3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安康市漢濱區興安公園內“溫格游泳健身會所”的制熱設備在正常運行時產生的噪聲擾民事件進行了現場執法檢查,經查群眾反映的情況屬實,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提出了整改要求,3月28日到該健身會所跟蹤檢查整改情況,該健身會所已全部落實到位,回訪投訴人,很滿意。 |
漢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提出了整改要求:1、立即對空氣能設備進行隔音降噪措施,外排噪聲必須達到國家排放標準;2、定期對空氣能設別進行維護、清洗,防治因設備故障造成噪聲擾民。3月28日到該健身會所跟蹤檢查整改情況,該健身會所已全部落實到位,回訪投訴人,很滿意。 |
下一步我局將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對轄區企業加大環境生態執法檢查力度,如發現有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同時我局將會對已完成整改任務的企業進行不定期執法檢查,防止反彈。